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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届“锦溪杯”全国新人新作摄影大展征稿启事(2014年7月31日截稿)

发布日期:2014-07-10 新闻来源:企业文化网

青春依旧 古镇长新

青春之歌——第三届“锦溪杯”全国新人新作摄影大展征稿启事

由昆山市锦溪镇人民政府、《中国摄影》杂志社共同主办的青春之歌——第三届“锦溪杯”全国新人新作摄影大展,即日起向全国征稿。

水乡古镇锦溪,位于江苏省昆山市。这里历史悠久,文化积淀丰厚,风物宜人,是寻古探幽、休闲度假、摄影创作的绝佳之处。

为推动锦溪经济、文化发展,在成功举办两届摄影大展的基础上,第三届大展开始征稿。

主办单位:昆山市锦溪镇人民政府、《中国摄影》杂志社

协办单位:江苏省摄影家协会、昆山市文联、昆山市摄影家协会、锦溪镇文联

一、征稿要求

除”锦溪类”参展项目不限作者年龄,其余类别参展作者年龄要求在18岁~45岁,即1969年1月1日--1996年12月31日出生的专业摄影师及爱好者。

二、征稿类别及展项设置

锦溪类——最美锦溪,以纪实的手法表现锦溪社会生活与民风民俗,作品为直接拍摄,不得有PS等后期更改。单幅、组照(每组不超过8幅)均可。展项设置为:

锦溪之最美水乡1幅(组),稿酬10000元。

锦溪之最美建筑1幅(组),稿酬10000元。

锦溪之最美人物1幅(组),稿酬10000元。

锦溪之最美风景1幅(组),稿酬10000元。

锦溪之最美民俗1幅(组),稿酬10000元。

锦溪之最美风采1幅(组),稿酬10000元。

最美锦溪入选作品20幅,稿酬各1000元。

锦溪类——印象锦溪,以艺术的手法表现锦溪之美,允许使用各种摄影后期技术手段进行创作。单幅、组照(每组不超过8幅)均可。展项设置为:

印象锦溪最佳创意作品2幅(组),稿酬各5000元。

印象锦溪最佳表现作品2幅(组),稿酬各5000元。

印象锦溪入选作品10幅(组),稿酬各1000元。

社会记录类

指以客观记录的方式关注人类社会生活、自然环境生态、民俗风情等各类题材的作品。涵盖突发性新闻、一般性新闻、专题报道和纪实图片,不得对画面进行后期PS等方式的更改。只限单幅不收组照。

展项设置为:

最佳作品1幅,稿酬10000元

优秀作品2幅,稿酬各5000元

入选作品30幅,稿酬各500元

艺术创意类

指记录类以外的所有题材的作品。涵盖艺术类(数字技术特技影像及实验摄影等作品)、商业类(商品广告、时装展现、城市建筑等作品)等图片。模仿他人创意、使用未授权图库素材、使用3D软件制作的作品不得参评。只限单幅不收组照。

展项设置为:

最佳作品1幅,稿酬10000元

优秀作品2幅,稿酬各5000元

入选作品30幅,稿酬各500元

希望之星

从上述所有类别荣获“优秀作品”、“最佳作品”中选拔“希望之星”1名,提供在北京和锦溪两地各创作一周资金共10000元(包含两地食宿,交通费用)。

请参展者投寄作品时注明参选类别,同一幅作品只能投寄一个类别。题材及投稿数量均不限。彩色、黑白亦可。

三、投稿方式

投稿分纸质作品和电子文件作品

纸制投稿

1, 作品规格:标准矩形作品为长边10英寸(25厘米);正方形作品为8英寸×8英寸(20厘米×20厘米);异型作品面积不超过80平方英寸。选送作品不得装裱。

2, 参展作品填写参展表,并按表格要求注明作者、作品名称、拍摄时间、地点、拍摄说明、通讯地址、联系电话、电子信箱等。参展表可点击 参展表.zip(7.51 KB)下载。填写参展表请用电脑打印,勿用手写。

3, 投稿地址:北京东城区金宝街67号隆基大厦南楼五层《中国摄影》杂志社,邮编:100005

网络投稿

1, 作者须先在《中国摄影》杂志网站(www.cphoto.com.cn)注册,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及真实电子信箱。注册成功后,进入网站首页青春之歌——第三届“锦溪杯”全国新人新作摄影大展专区投稿。

2, 在线提交的摄影作品为JPG文件格式,文件不大于500K,图片长边不大于1024像素。

作者必须保留原始数据文件,以便入围后统一调底使用。更多投稿说明详见网站首页青春之歌——第三届“锦溪杯”全国新人新作摄影大展投稿专区。

3,在上传作品同时,将参展表以附件形式发至邮箱:huodong@cphoto.com.cn 如未发参展表则投稿无效。

四、说明

1,所有入围的作品,主、承办单位有权将其用于与本次大展相关的活动宣传、大展主题画册、展览以及锦溪镇人民政府公益宣传,并不再另付稿酬。

2,所有参展作品之著作权、与作品相关的肖像权、名誉权等法律问题,请作者自行解决并承担责任。

3,本次大展不收报名费,所有应征作品恕不退稿。

4,部分入围作品将选刊于《中国摄影》杂志。

5,本次活动入围作品及在《中国摄影》杂志选登的作品,均可作为申请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条件之一。

6,主、承办单位对邮寄过程中作品丢失或意外损坏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
7,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单位,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规则。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,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评资格。

8,大展期间,将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系列推广活动,更多活动说明请点击《中国摄影》杂志网站首页www.cphoto.com.cn青春之歌——第三届“锦溪杯”全国新人新作摄影大展办公室投稿专区。

9,大展期间,自行或组团至锦溪古镇创作,省级以上摄影家协会会员凭本人会员证可免去所有景点门票。省级以下各级摄影协会会员,凭会员证门票6折。

10,除“锦溪类”之外,其他奖项仅限18岁~45岁投稿者获得,以身份证为准。稿酬个人所得税由举办单位代扣代缴。

五、征稿时间

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7月31日(以当地邮戳为准)。

六、评选日期

2014年8月。

七、投稿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

北京市东城区金宝街67号隆基大厦南楼502,《中国摄影》杂志社《青春之歌——第三届“锦溪杯”全国新人新作摄影大展》办公室,邮编100005。联系人:石碧璇,咨询电话:010-65280529

大展办公室活动对外协调部,联系人:周菊花,联系电话:0512-57230622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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